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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1)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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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3-06-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大学生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在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3〕196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开展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学生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年学子从小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学习重点

1.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学生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学生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结合国情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学生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中华民族共同体、规则、平等、诚信、程序等意识,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预防欺诈拐卖等知识和技能,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活动

1.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团委

责任单位:各学院

2.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2023年5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已设立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在普法网进行注册学习(注册学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力求实现全员参与。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学院

3.组织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全省比赛。

(1)组织开展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推荐优秀人选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知识竞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9月11日前,学校将择优推荐1人参加省级比赛。

牵头单位:法学院

责任单位:其他各学院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具体事项临行通知)。9月11日前,学校将择优推荐1人参加省级比赛。被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均需附上时长5-6分钟的演讲视频。

牵头单位:法学院

责任单位:其他各学院

4.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普法网将于2023年6月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参与展示作品需各学院此项工作负责人审核内容通过后才允许上传并同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备)。

责任单位:各学院

5.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我校将积极组织全校师生通过观看网络视频直播方式参与诵读。

责任单位:各学院

6.组织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等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党委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党委宣传部将以多种形式对各学院学习成果进行宣传报道,请各学院及时积极报送学习成果相关材料。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加入专项企业微信工作群(群二维码见下方)。各学院要注重开展本学院特色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联系人:靳晓霞,联系方式:2089038,邮箱:xcb@huuc.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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