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重大问题(事件)请示汇报制度。如需召开工会全体会员、全体职工大会或其他重大活动,其内容涉及发展规划、工资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工会。未经上级工会同意,工会不得擅自采取行动。
2、 建立信息上报制度。要配备一名兼职信息员,要准确、及时上报本工会的信息。包括职工思想动态、劳资矛盾、重大恶性事故(事件)、热点问题、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果等。
3、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依法协调内部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会主席兼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辞退或处分职工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有权提出异议,并与行政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