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倩)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活动的通知》精神,管理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于2018年4月10日在学院三楼会议室进行了专题党日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王亚坤同志主持,管理学院副书记马斌及第二支部党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王亚坤同志结合《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活动的通知》,组织支部党员共同学习了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
重点学习了以下内容:
一、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收入(税后)作为计算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有相对固定、经常性工资收入的党员,按税后收入的不同标准按0.5%、1%、1.5%、2%的比例交纳。
三、党费核算方法,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再作出调整,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待下年度重新核定。
最后,王亚坤同志对专题党日活动进行了总结,认为本次党日活动主题鲜明突出,希望支部的党员同志要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监督党费和补交党费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