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二次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我校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我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对全院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和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为推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需完成换届工作的党支部
序号 |
支部名称 |
支部书记 |
1 |
教工第一党支部 |
韩艳华 |
2 |
教工第二党支部 |
王炳刚 |
3 |
教工第三党支部 |
韩红梅 |
4 |
学生第一党支部 |
张利辉 |
5 |
学生第二党支部 |
张金俊 |
6 |
学生第三党支部 |
王倩 |
7 |
学生第四党支部 |
董晓峰 |
8 |
学生第五党支部 |
王亚坤 |
9 |
学生第六党支部 |
姬中凯 |
三、党支部的配置要求、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需完成换届工作的党支部的正式党员7人以上(包含7人)的支部,均应单独成立党支部。
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各教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原则上设委员3人,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2、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从选举产生之日算起。
3、各党支部可根据支部党员的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
四、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1、忠于党的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进取精神;
3、有强烈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民主作风,能团结同志,坚持实事求是;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造性地开展支部工作。
五、换届程序
1、酝酿推荐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党支部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 之四,会议有效。组织党员在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推荐提名支委候选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教工党支部差额提出4名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及时将候选人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总支。
2、经学院党总支对候选人名单研究同意后,各支部再对新一届支部委员进行民主推荐选举。具体选举办法如下: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
(2)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4)投票选举,统计选票,选票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为有效。
(5)宣布选举结果。
3、支部书记把推荐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及分工情况上报学院党总支;
4、学院党总支讨论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复;
5、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后,学院党总支向全体党员公布新党支部委员的组成情况。
六、时间安排
请本次需要换届的3个教工支部和6个学生支部于:
1、2016年11月8日之前完成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
2、2016年11月11日之前完成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七、相关要求
1、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换届改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学院领导要深入到所联系支部指导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选举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按照学院党委的精神抓好落实。
2、严格程度、发扬民主。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符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选举程序,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