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重要教学工作管理决策程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教学工作分委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2.对各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以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推评。
3.对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参赛教师进行推评。
4.审核教学质量考评结果。
5.对其他重要教学工作管理决策进行表决。
二、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为有效。
三、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张大力
副主任:王炳刚
成员:王宏 刘雷 冯宁 董晓峰
刘绍涛 马明龙 万林崴 于会霞
董艳艳 李晓明 袁珮 王倩
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办,负责教学工作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办主任王倩兼任。
河南城建学院管理学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