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管理,规范学术活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院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依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河南城建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评议我院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学院重大发展规划。
2.评议学院年度进人计划和拟引进的优秀人才。
3.根据需要评议确定我院教学科研的重点方向和项目;评议向学校推荐的研究项目、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平台建设项目等。
4.开展学术评价、学术咨询;对其他学术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组织学院的学术活动,推动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弘扬科学精神。
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3.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学术事项。
4.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不得无故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学术分委员会主任请假。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必须在不少于三分之二正式委员到会的情况下方可召开。
5.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与会委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6.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议题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将会议纪要及结果于会议结束一周内,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批准后通报全院。
7.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须对学术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事项严格保密。
8.每届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
三、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组成
主 任:张大力
副主任:刘 雷
成 员:王 宏 王炳刚 殷许鹏 冯 宁 刘绍涛
王晓丹 万林葳 袁 珮 李晓明 马明龙
董晓峰 于会霞 董艳艳 商克俭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与校企合作办,负责学术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办主任商克俭兼任。
河南城建学院管理学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