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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1)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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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9-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和《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学〔2019〕1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依据和等级

(一)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孤儿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二)认定等级

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量化评估和分值分析,总分为100分,原则上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原则上特殊群体因素列举的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主要指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较少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

一般困难:指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负担较重,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认定范围及程序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含2022级学生)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提前告知(9月2日-5日)

各辅导员老师要通过有效方式,向每位学生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告知拟申请认定的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2.学生申请(9月6日—7日)

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要求详见附件3)告知学生认定工作具体流程,推选成立评议小组并予以公示(格式详见附件4)。根据《教育部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学生申请资助时无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申请人继续以书面承诺形式申请。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辅导员。学生登陆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在线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小组评议(9月8日-11日)

评议小组明确评议的对象、要求和流程。评议过程应该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要做到评议过程、内容、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平;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要避免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专业年级或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申请表》的核实除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可采取线上家访、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评议小组根据核实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初步提出专业年级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审核(9月12日)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专业年级或班级评议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5.学院公示及异议处理(9月13日—19日)

资助工作小组将专业年级或班级认定结果等信息(详见附件5、6),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5)。公示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院在接到反映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申请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学校审核及公示(9月20日—9月26日)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报送的认定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知晓政策,实现精准认定。

(二)精准解读,科学认定。各辅导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精准掌握政策规定,按照有关要求科学严谨开展认定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日常学习生活表现,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要注意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监管,学校对师生在认定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问责。

(三)强化教育,完善管理。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后顾之忧、安心求学、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认真学习、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观念,勤奋踏实、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回报社会。对于不诚信现象应坚决抵制,学校将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不定期对被认定对象进行跟踪和抽查,对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生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相关资助资金,并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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