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管理学院(2021)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日期: 2026-01-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教〔2025〕95号)和学校《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与录取工作。

组长:霍松涛

成员:杨璐、王炳刚、胡云鹏、冯宁、矫立超、于会霞、李冰、李晓明、郏梦飞、刘静静

二、接收计划与报名条件

(一) 各专业接收人数上限

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现有学生规模、教学资源与就业前景,确定本学年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上限如下:

序号

专业

2025-2026学年

计划拟接收人数

1

工程管理

23

2

工程造价

17

3

工程审计

23

4

旅游管理

6

5

财务管理

31

6

城市管理

12

(二) 报名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2)在读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有关要求。

2.申请人应符合的必要条件

(1)2025年级

通过新高考模式录取入校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需满足拟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

选考科目1

选考科目2

工程造价

物理

不限

工程管理

物理

不限

工程审计

物理

不限

城市管理

不限

不限

财务管理

不限

不限

旅游管理

不限

不限

(2)其它年级

其它年级转专业申请按照“文理不互转、文理兼收无限制、低录取批次不转高录取批次”原则进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国家有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2)以特长、单招、自主、保送、定向、委培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基本学制最后一学年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应予以退学的;

(5)艺术类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6)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7)在校期间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

(8)其它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考核办法与录取规则

(一) 考核方式

转专业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1.笔试:满分100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专业取本学期期末考试中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成绩的平均值作为笔试成绩;旅游管理、财务管理、城市管理专业取本学期期末考试中大学英语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每生约10-15分钟

(1)自我介绍(30分,3-5分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当前专业学习情况、转专业动机、个人学习规划和职业发展设想等;

(2)专业认知问答(40分,5-10分钟):由专业教师围绕相关专业知识提问,考察学生对专业的了解与关注程度;

(3)综合能力考核(30分,2-5分钟):结合学生已陈述内容,进一步了解其学习习惯、抗压能力、团队协作经历等,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 录取规则

我院将根据学校审核通过的报名名单,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参加考核。

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环节中任何一项缺考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一)学生报名

学生须在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日期间填写《河南城建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线下提交至所属学院教务办。

(二)转入资格审核

2026年3月11日-13日,依据本方案对学校移交的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报名条件审核,并在我院网站公布审核结果。

(三)考核组织

1.笔试时间:2026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26年3月16日-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与公示

2026年3月18日-22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

(五)学校复核与公示

2026年3月23日-26日,学校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核、审议,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3天。

(六)学生报到

经学校复核通过并完成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应在2026年3月30日前来我院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与咨询

我院转专业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学院纪委和师生监督。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做好各环节保密工作。

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2089210。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学校当年相关通知执行。

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时间调整,学院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1月9日

Copyright © 2016  河南城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地址:http://glx.hncj.edu.cn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河南城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话:0375-2089210   邮编:467000